洛阳职业技术学院2026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章程

发布者:招就处发布时间:2026-01-12浏览次数: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为保证学校招生工作规范、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洛阳职业技术学院,部标代码:14383,本省代码:6384。学校地址:洛阳市伊滨区科技大道6号,洛阳市涧西区丰华路20号,洛阳市西工区九都路9号院,邮编471000。各专业所在校区,详见学校官网。

第三条 学校是公办全日制普通专科层次高等职业院校。

第四条 学校招生类型:普通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关于学历证书按教育部及我省有关文件执行。学生学业期满,成绩合格,达到毕业要求,颁发教育部统一电子注册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历证书,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为洛阳职业技术学院。

第五条 招生工作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并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招生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及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制定招生章程、确定招生规模和调整招生计划,并讨论决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七条  招生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学生中心),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宣传、录取等日常工作。

第三章  招生对象

第八条  具有我省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的2026年应届中职毕业生。

第四章  招生专业和计划

第九条  招生专业、计划、学费见下表。各专业类别对照关系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6年普通高等学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教学〔2025217)文件要求。

序号

类别

专业名称

学费标准
(元
/年)

1

医药卫生类

智慧健康养老服务与管理

3700

2

医药卫生类

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

4800

3

医药卫生类

护理(康养方向)

4800

4

营销与物流类

电子商务

3700

5

营销与物流类

市场营销

3700

6

营销与物流类

现代物流管理

3700

7

营销与物流类

网络营销与直播电商

3700

8

财经商贸类

金融科技应用

3700

9

交通运输类

汽车制造与试验技术

4200

10

交通运输类

新能源汽车技术

4200

11

交通运输类

智能网联汽车技术

4200

12

交通运输类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信号技术

4200

13

计算机与网络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UI/UE设计方向)

4600

14

计算机与网络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动画制作方向)

4600

15

计算机与网络类

软件技术(工业应用及互联方向)

4200

16

计算机与网络类

大数据技术(AI技术应用方向)

4200

17

计算机与网络类

信息安全技术应用

4200

18

计算机与网络类

计算机应用技术

4600

19

计算机与网络类

软件技术

4200

20

机电与制造类

电梯工程技术

4200

21

食品与烹饪类

烹饪工艺与营养

3700

22

旅游服务类

旅游管理

3700

23

旅游服务类

酒店管理与数字化运营

3700

24

财经商贸类

大数据与会计

4000

25

财经商贸类

大数据与财务管理

3700

26

财经商贸类

大数据与审计

3700

27

财经商贸类

统计与大数据分析

4200

28

音乐与舞蹈类

戏曲表演

6000

29

美术与设计类

人物形象设计

6000

30

美术与设计类

文物修复与保护

4200

31

美术与设计类

文物考古技术  

3700

32

美术与设计类

石窟寺保护技术

3700

33

美术与设计类

文物展示利用技术

3700

34

音乐与舞蹈类

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

6000


第五章  录取规则

第十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规定的“学校负责,省招生考试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

第十一条 学校根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的相关规定确定投档比例。

第十二条 根据《河南省2026年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进入普通高等学校学习专业对照表》中规定的专业对应关系,对按照专业类别进档的考生按“专业清”的规则确定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完,若未完成计划,则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本批次专业类别相同,计划未满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作退档处理。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考生对口基础课、对口专业课成绩依次进行排序录取。

第十三条 戏曲表演、人物形象设计、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文物修复与保护、文物考古技术、石窟寺保护技术业不再单独组织专业课考试,其成绩采用河南省统一组织的专业课和文化课考试成绩。对进档考生按“专业清”的规则确定专业,根据专业计划数,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先按考生第一专业志愿进行录取,第一专业志愿录取完,若未完成计划,则按第二专业志愿录取,以此类推,直至完成专业计划;对于所报专业志愿未被录取且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其调剂录取到本批次专业类别相同,计划未满的专业;对投档成绩相同的考生,按对口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第十四条 学校招生不定男女生比例;对考生体质的要求,按照教育部和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的有关规定执行,医药卫生类专业中护理(康养方向)和婴幼儿托育服务与管理限招色盲、色弱考生,美术与设计类各专业限招色盲考生(其中文物考古技术专业限招色盲、色弱考生),计算机与网络类各专业限招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的考生;考生加分办法参照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有关政策执行;学校教学培养使用的外语语种为英语,录取时外语语种不限。

第十五条 开学日期以《入学通知书》上的时间为准。

第六章  学费及资助措施

第十六条 学校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和发展改革委规定标准收取下列费用:

(一)学费

学校严格按照河南省教育厅、财政厅、发展改革委规定的收费标准收费,医药卫生类专业4800//年;文科类专业3700//年;理工类专业4200//年;艺术类专业6000//年。各专业学费明细详见第四章第九条招生专业附表。

我校为河南省高职优质校,学校招生专业总数的10%以内的专业学费可上浮10%

(二)住宿费标准

伊滨校区(6人间)1200//年;高新校区(7人间)400//年;西工校区(6人间)480//年。

我校所有校企合作专业收费与同类非校企合作专业相同,学校或企业均不收取校企合作职业技能培训费、就业委托费等名目费用,如有乱收费情况请拨打学校监督电话0379-62230272

第十七条 学校建立了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实施奖、助、贷、勤、免、补、减等资助政策,其中,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每生每年10000元,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每生每年6000元,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平均每生每年3700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后可向学校申请高校国家助学贷款,也可在入学前到生源所在地县(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生每年最高可申请助学贷款20000元;学校另设有校内奖学金,并为学有余力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提供勤工助学岗位,招收的退役士兵执行国家有关资助政策。如遇国家政策调整,以国家政策为准。

第七章  其它

第十八条 新生报到后,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对新生进行政治、文化、身体等方面复查,发现有不符合招生规定或有舞弊行为的新生,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第十九条 学校网址:https://www.lypt.edu.cn

电子邮箱:zsk@lypt.edu.cn

咨询电话:0379-62233832/62231122

第二十条 本章程由洛阳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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